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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检察召集法院与公安共同分析研讨典型命案谋求更好促进办案质效提升
2020-04-3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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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及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程序公正等法律原则落到实处,进一步转变和更新司法理念,全面加强公、检、法机关的协调配合,有效提升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确保准确有效打击犯罪,426日,市检察院检察长蒋中平召集公、检、法三机关相关领导以近年来4起典型命案为标本进行了案件分析研讨,谋求更快、更好的提升办案总体质量和效率。

应邀出席会议的领导有:市委政法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孙军,阜新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张军,阜新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会林、刑警支队队长高宏升、法制支队队长闫凤全,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翔、赵海勇等相关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市检察院综合业务部负责同志首先通过多媒体演示系统向与会者汇报了《近年来我市4件命案侦办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分析与建议》,市院第一检察部负责同志汇报了一起“涉黑”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引起重视的问题和有关建议。

副检察长赵海勇就市检察院办理的几起命案为标本,指出了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关键证据收集固定方面、原始档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就其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刻分析,并建议公安机关加强刑事侦查基础工作建设、建立命案积案的证据专人专管制度等。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张军发言中表示,公、检、法三家共同分析研讨典型案例,这对有效提高案件质量、共同打击犯罪很有必要。新的执法理念倒逼我们共同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严格规范办案机制,从而共同交出合格的政法“产品”。

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会林客观分析了4起命案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以及几件典型命案都属陈年积案,都存在着时过境迁、疑踪难觅及侦破难度极大等困难,有的受当时客观因素的影响,确实存在着案件证据在案发当时收集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甚至有的物证保管不善等。同时,对阜新地区刑侦工作现状及未来进行了分析,鲜明的提出要尽快转变更新执法理念、加强刑侦干警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案件侦办质量和效率,切实提高公安刑侦干警的个人素质和能力,充分发挥维护稳定主力军作用。

与会者还就“涉黑”案件的认定标准、诉讼程序、审判要件、案件事实、办案过程中容易出现的敏感问题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探讨,并就有关问题达成了共识。

最后蒋中平检察长强调:今天,我们公、检、法三家有针对性的对证据的收集、固定、办案程序及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研究探讨,其目的就是进一步强化公、检、法三机关的协同配合意识,有效形成打击犯罪合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时代的发展促使侦查观念要转变,传统的侦查模式,已不能满足当前侦查的需要。过去的执法理念需要尽快转变,要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对证据的收集和把握应当以提交法庭审判为标准。要坚持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疑罪从无原则和可诉可不起诉的不诉、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原则,防止发生冤假错案,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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