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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宣传周启动
2020-06-11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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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8日,阜新市检察院召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闻发布会,阜新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邀请副检察长赵海勇、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王继学,介绍检察机关“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开展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典型案例等。

赵海勇副检察长表示,建立“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既是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强调为人民司法、对人民负责,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顺应人民期待,回应社会关切的有力举措。坚持这项制度,就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真正树立起为人民司法、对人民负责的良好形象,通过及时化解、缓解信访矛盾、提升信访法治化水平。

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王继学,从加强思想及制度建设、充实办案力量、增强软硬件建设等六个方面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落实这项制度的具体措施和全市检察机关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的总体情况及具体措施。

从2019年3月到2020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收到人民群众的信访599件、市院461件,全部在7日内做到了“应回尽回”“能回尽回”,先后有近400件符合检察机关的受理的案件,在3个月期限内进行了答复,答复率为100%。从而使重复信访比例不断下降,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阜新7个基层检察院均开展了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各院采取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单、宣传册、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活动中干警主动与群众进行沟通交流,为群众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回应群众诉求,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人民群众的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办理人民信访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我们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靠群众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途径”。今后,阜新检察将进一步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持续提升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能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其权益在司法办案当中能够得到公平对待、利益能得到有效维护、矛盾纠纷能够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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